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为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用途由“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0,441,9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7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00,441,986股。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本次《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92,110,725元减少至1,391,668,739元。根据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需要,另参照2022年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上述《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为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用途由“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0,441,9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7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00,441,986股。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本次《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92,110,725元减少至1,391,668,739元。根据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需要,另参照2022年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用途由“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0,441,9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7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方案概述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含)(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40元/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14日刊登的公告。截至2019年6月12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441,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其中成交的最高价为5.4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5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9,899,315.92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要求。至此公司2019年回购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为提升每股收益水平、维持股价稳定,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前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用途由“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0,441,9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7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00,441,986股。
四、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以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债权人通知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8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为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用途由“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0,441,9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73%。
如本次《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100,441,986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492,110,725股减少至1,391,668,73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92,110,725元减少至1,391,668,739元。
根据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需要,另参照2022年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2-02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5日
至2022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4月20-21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
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一83350026
传真:0591一83350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