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2-004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公司三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绪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认为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全文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认为:
(1)2021年度报告报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请见上交所网站)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法,其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符合惯例和市场的普遍做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监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表决时进行逐项表决。
1.公司与关联方合肥院及其控股公司、国机财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1名关联监事翟绪斌先生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2名监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关联方山东京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3名监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续租办公楼厂房及货场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要求,公司租赁厂房所支付的租赁费用的定价系遵循市场原则,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1名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2名监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续租办公楼厂房及货场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1名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2名监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周斌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同意其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增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以上议案 一、二、四、五、六、七、八、十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2-005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七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关联方表决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合肥院及其控股子公司、国机财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王冰先生、窦万波先生、陈晓红女士、吴顺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山东京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刘志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审核,认为关联交易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 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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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2021年的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包括关联销售收入实际实现额和关联采购实际执行额)5.9亿元。
表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采购额计划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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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即合肥通用院及下属公司的预计额度可以在其母公司国机集团范围内成员企业之间调剂使用、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计额度可以在京博集团范围内各成员企业之间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合肥通用院”),负责人:王冰;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及通用设备、机电设备及备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承包、产品性能检测、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科技资料出版发行;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的销售、加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民用改装车的生产、销售;承包境外机电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消毒器械研制与生产;房屋、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合肥通用院本部(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28,786.58万元,净资产134,542.11 万元,营业收入82,057.32 万元,净利润20,194.61万元。
关联关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持有本公司36.8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2、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京博”),负责人:马韵升;注册资本:248,0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本企业内部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发电、供热(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力销售;机电安装、房屋建筑、钢结构、化工石油设备管道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城镇工业供水、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大豆、大米、皮棉、棉籽、短绒、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木材、印刷品、通讯器材、电脑及耗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危险品)、有色金属、浆板、文化用纸、高分子材料、压延涂镀精密金属薄板、沥青、燃料油(不含危险品)销售;建筑材料生产及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通用五金、劳保用品、实验室玻璃器皿、阀门管件、仪器仪表、办公电器、消防器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商用厨具的采购、销售、仓储、委托管理、网上销售、技术服务、安装维修、代理服务;电子商务;化工助剂的采购、销售、代理服务(以上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地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216,427.78万元,净资产1,474,480.13万元,营业收入 6,503,385.22 万元,净利润202,741.45万元。
关联关系:山东京博控集团有限公司刘志祥先生为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3、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机财务”),负责人:刘祖晴;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55.27亿元,净资产32.83亿元,营业收入8.72亿元,净利润3.06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与国机财务同为国机集团成员公司,国机财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4、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简称“检测院”),负责人:王冰;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通用机电产品的检验、检测及技术服务、标准化咨询与服务、计量标定和校准;试验装置和仪器设备研发和评定;软件评测、鉴定、认证、体系审核与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1449.78 万元,净资产: 38334.07万元,营业收入:17399.95万元,净利润:9069.65万元。
关联关系:检测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5、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站有限公司(简称“特检站”),负责人:范志超;注册资本:6000.00万元;经营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的特种设备及机械装备的检验、检测、失效分析与安全评定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及服务;石化、燃气、冶金、电力的工业装置的工程风险评价与控制的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与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研究、开发、试制、销售与修理(以上经营范围除专项许可)。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7,007.32 万元,净资产24081.69万元,营业收入13370.24 万元,净利润7301.31万元。
关联关系:特检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6、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特材公司),负责人:窦万波;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各种以不锈钢、钛及钛合金、镍及镍合金、锆、钽等有色金属为主的石油化工设备、压力容器的研究、设计与制造;多行业的机电设备成套及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房屋及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616号;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833.03万元,净资产7,402.87万元,营业收入 4,455.82万元,净利润188.23 万元。
关联关系:特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人的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原则
市场原则:双方产品的采购或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书面原则:全部交易,均以书面合同、协议、供应计划等书面文件为依据。
公开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避原则:控股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合同时,遵守回避表决的要求。
公司如采购货物或劳务,公司关联方可作为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属于根据公司需求进行的购销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2-007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中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主体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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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2-010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3、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部分条款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部分条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实施日期按照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解释14号,解释15号部分条款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部分条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解释14号、解释15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解释14号
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解释15号
执行解释15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租赁准则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新租赁准则的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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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当期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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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释14号
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解释15号
执行解释15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2-011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2月25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翟绪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翟绪斌先生因办理退休手续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周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增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一致同意增补周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
周斌先生个人简历
周斌先生,1982年1月生,汉族,湖南湘潭人,中共党员,工学硕士,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加工工程专业。2006年4月至2011年9月历任北京卫星制造厂国营五二九厂技术一室技术员、技术七室组长、技术七室主任助理、技术七室副主任;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任株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合作局项目经理;2013年3月至2017年1月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科技处科技管理岗员工;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研院所事业部业务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综合处处长;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军工管理办公室)科技管理处副处长;2020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2年2月至今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上接6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