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及淮钢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淮”),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时止。其中: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锦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分别申请总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淮钢公司及江苏利淮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4.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离职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7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蒋建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蒋建平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蒋建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蒋建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钱洪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洪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
钱洪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钱洪建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职务要求,且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钱洪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钱洪建先生简历:
钱洪建先生,汉族,生于1966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工(研究员)。曾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650车间副主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润忠第三轧钢项目第一副主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100万特钢项目副经理线材办主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宏昌轧钢总厂副厂长;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沙景宽厚板厂常务副厂长、设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钢板总厂副厂长、厂长;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机修总厂董事长、第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棒线厂厂长、办公室主任;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润忠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家港沙太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沙景宽厚板有限公司常务副厂长、董事;张家港宏昌棒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钱洪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钱洪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9:30一11:3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财务总监张兆斌先生、独立董事徐国辉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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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充分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本次投资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范围: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外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基金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金融产品投资。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理财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业团队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对每一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跟踪实施情况。每个会计年度末将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理财风险,实现投资理财收益最大化和投资理财风险的可控性。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理财产品期限。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理财决策、控制投资理财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理财风险。
4、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理财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投资理财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理财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对投资理财已做了充分的评估,基本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承诺:本次进行投资理财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历史沿革:天衡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0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37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5,622.8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上年度(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家,主要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丛平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冬秀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陆德忠先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5万元。2022年度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天衡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可天衡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的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须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涉及特许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能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执业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续聘天衡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上接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