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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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该账户于2020年8月25日销户,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上述账户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前完成销户,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3、该账户为利多多虚拟户,主账户72150078801000000898销户后该虚拟账户自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9,527,310.3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192.81万元。其中数字整合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2,959.62万元,场景活动服务体系扩建项目261.66万元,校园媒体扩建项目720.28万元,创意中心及业务总部建设项目1,251.25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B11284号)。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8月13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4,524,830.77元,公司已于2021年8月13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4,524,830.77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826.77万元(含98,826.77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橙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及北京橙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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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分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签署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协定存款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开通了《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协议》;北京橙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开通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B款)》。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2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项数字整合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及终止场景活动服务体系扩建项目、校园媒体扩建项目,并将项目结项和终止后共有剩余募集资金47,645.74万元(含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已将项目结项和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47,153.31万元(含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数字整合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共节余募集资金15,792.21万元(含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31.77 万元(含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账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条规定,由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净额的5%且低于500万元,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及2021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度,公司终止场景活动服务体系扩建项目、校园媒体扩建项目,公司将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三人行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三人行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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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2-032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2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9日
至2022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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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详见已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多多行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众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俊冬、崔蕾、王川、张昊、陈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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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4 月 26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C 座 12 层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2)符合出席条件的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符合出席条件的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4)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4 小时交到本公司董秘办。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C 座 12 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人:谢娇
联系电话:(010)57648016
传真:(010)57648019
邮箱:investors@topsrx.com
2、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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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2-033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多多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595,5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0.7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青岛多多行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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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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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上接2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