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04月0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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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刘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刘伟、GU QINGYANG(顾清扬)、何华强工作原因或在境外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炜出席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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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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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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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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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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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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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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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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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温定雄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