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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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日野(沈阳)委贷续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全资子公司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资金状况,就本公司向其提供的18,000万元委托贷款续期一年,利率为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2024年)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同意按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签订相关书面协议。该持续关连交易为本公司之主要共同控制实体的外方合作伙伴(含其关连企业)向本公司(含子公司)提供相关物流服务,在香港上市规则下属关连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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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曾庆洪先生、冯兴亚先生、吴松先生、王丹女士、眭立女士、石磊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24,9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289%。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均来源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因个人资金需求,以上人员拟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按规定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25%的范围内实施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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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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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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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