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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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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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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情况,于2021年12月21日使用募集资金69,000万元偿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尚未转出。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州发展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州发展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广州发展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5,238,299,511.62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尚未转出,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未计入本年度投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