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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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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数量或资金总额: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高于1.5亿元

●回购期限:自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获得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12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者其他合法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回购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存在该方案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6、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当前股价未能体现出公司的长期价值和良好的资产质量,影响了公司市场形象。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预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即2022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1日,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83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12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7%。故本次回购数量下限区间为不低于833万股-1250万股,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12元/股

本次回购的价格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股票价格走势等,确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和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高于15000万元,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或者其他合法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按照回购下限区间计算)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则以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8.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92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15,000 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39%,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3%。根据相关规定,股份回购需分批实施且可以在回购期内择机进行,具有一定弹性。公司认为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实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在可预期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同时,公司回购股份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股票上市的基本条件为原则,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回购规则》、《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有利于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公司股价与广大投资者利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4、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低于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因此,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备了合规性,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查询,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回购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存在该方案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6、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内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一012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金晶镀膜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晶镀膜”)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编制本专项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收购情况

(一)收购金晶镀膜情况

2019年11月22日,本公司与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晶节能”)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40,081.90万元向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金晶镀膜的全部股权。

2019年12月24日,金晶镀膜向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金晶镀膜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审核批准情况

本公司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金晶镀膜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二、资产收购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净利润目标

金晶镀膜原股东(金晶节能)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以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为利润承诺期,承诺目标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达到3700万元、4000万元、4100万元。

2、业绩补偿条款

若目标公司未完成上述承诺的净利润,甲方则需要按照未完成净利润的差额部分的1.5倍给予乙方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专审字[2022]第3-00081号),金晶镀膜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晶镀膜已完成承诺期内承诺业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以及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80%)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其累计担保余额为43,805万元。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综合授信100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简要介绍担保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被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名称、担保金额等。

1、近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等担保类文件,约定由本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综合授信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2、近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等担保类文件,

约定由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综合授信100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2年4月9日召开的金晶科技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注册资本:2.5亿元

3、法定代表人:王刚

4、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基板(超白玻璃)、Low一E镀膜玻璃的生产、销售等;

5、截至 2021 年12月31日, 公司资产总计11.26亿元,净资产4.48亿元,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4.63亿元,净利润0.96亿元。

本公司基本情况以及财务状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详细说明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8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综合授信100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为支持其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100,45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03%。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00,45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0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金晶科技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1.12.31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一007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9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金晶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47,830,575.42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4,783,057.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22,134,984.49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2,319,402.37元。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 2021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55,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21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告编号为临2022-013临时公告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告编号为临2022-011临时公告

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及时建立和规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的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届董事会现提名王刚、曹庭发、孙明、崔文传、王兵舰、李勇坚、王新、肖鹏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兵舰、李勇坚、王新、肖鹏程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出的《金晶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个人简历:

1、王刚,195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高级工程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劳动模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晶卓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海卓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曹庭发,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金晶匹兹堡汽车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

3、孙明,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

4、崔文传,1972年出生,1996年7月进入本公司从事浮法玻璃的技术研发工作,主要负责技术攻关、研发、生产管理等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总经理。

5、王兵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自2022年4月至今,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淄博市律师协会理事,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优秀律师。2020年6月至今任淄博莲池妇婴医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李勇坚,1975年出生,博士学历,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从事数字经济研究工作。

7、王新,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金岭铁矿召口分矿技术组长、副矿长,山东金岭铁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矿长助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部部长。现任山东联创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8、肖鹏程,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9一一2020年就职于齐鲁石化公司,2020年7月至今,任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一008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3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召开七届十五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9日在以现场会议与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以及摘要》,并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金晶科技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47,830,575.42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4,783,057.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22,134,984.49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2,319,402.37元。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 2021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55,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该方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依法运作;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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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届监事会提名朱永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个人简历:

朱永强,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海卓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晶卓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一010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47,830,575.42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4,783,057.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22,134,984.49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红42,863,1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2,319,402.37元。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8 元(含税)。截至 2021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8,7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55,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61%。

2、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无此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9日公司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了解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客观实际。我们同意此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附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发展能力,拟对经营范围进行修改,涉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拟同步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次修改已经公司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上接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