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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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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罗海宝先生:1979年1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芜湖瑞鹄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海宝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任持股 5%以上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罗海宝先生直接持有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4.2916%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67.3401%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13.468%股权,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6634%股份。

苏长生先生:1976年8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7年2月,任安徽嘉瑞模具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天津瑞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苏长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任持股 5%以上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苏长生先生直接持有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5.3843%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67.3401%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13.468%股权,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6634%股份。

何章勇先生:1978年7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2月,任安徽嘉瑞模具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安徽瑞祥工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何章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何章勇先生直接持有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4.5499%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67.3401%股权,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13.468%股权,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6634%股份。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3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提案1-7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提示:关联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7.00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5月5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邮编:24100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53-5623209。

2、登记时间:

2022年5月5日(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江

联系邮箱:lij@rayhoo.net

联系电话:0553-5623207

传 真:0553-5623209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7”,投票简称为“瑞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28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威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傅威连、段光灿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33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4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283.2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677.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9,606.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731.26万元;

(2)2020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48.08万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79.3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2,126.6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40.6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2,267.29万元。

(3)2021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736.47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15.8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7,390.1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164.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8,554.4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9月,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00352166600000084)。

2020年9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1300649267)。

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1008)。

2020年9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0160067)。

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9430180800369900)。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215.8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2020年9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经审核后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金额为5,731.26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230Z2175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五、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10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金额为476.31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人民币9,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兼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

四、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使公司内部控制具备较高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已较为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内部控制有效。

五、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柴震先生、吴春生先生、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苏长生先生、何章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柴震先生、吴春生先生、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苏长生先生、何章勇先生本人同意。

经了解柴震先生、吴春生先生、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苏长生先生、何章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柴震先生、吴春生先生、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苏长生先生、何章勇先生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柴震先生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聘任吴春生先生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苏长生先生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何章勇先生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增加的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签名:

陈迎志:

2022年4月8日

独立董事签名:

王慧霞:

2022年4月8日

独立董事签名:

张大林:

2022年4月8日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该等事项的事前书面认可意见如下: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为了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需要,且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价格,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陈迎志:

2022年4月8日

独立董事签名:

王慧霞:

2022年4月8日

独立董事签名:

张大林: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