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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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部分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说明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9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部分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期,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前沿生物”)接到中小投资者热线咨询,根据股票交易软件提示,2022年4月28日,公司将有4,630.33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

为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现就公司股东 LU RONGJIAN、WANG CHANGJIN、JO Cocolo Limited 股份锁定的承诺作出说明:

1、截至2022年4月28日,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暂未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不存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就股份锁定期作出的公开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上述股东的持股情况、股份锁定期承诺、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部分首发上市前股东持股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 LU RONGJIAN、WANG CHANGJIN、JO Cocolo Limited 为公司部分首发上市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4,630.3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所持股份全部处于限售状态,具体持股明细如下:

2、公司部分首发上市前股东股份锁定期承诺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LU RONG JIAN、WANG CHANG JIN、JO Cocolo Limited分别就股份锁定期作出公开承诺,并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首发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继续遵守本款规定。

2)对于所持首发前股份,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所持首发前股份,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3)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

3、公司部分首发上市前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LU RONGJIAN、WANG CHANGJIN、JO Cocolo Limited 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后续,上述股东的锁定期亦将严格按照承诺履行,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的上市流通将通过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股东LU RONGJIAN、WANG CHANGJIN、JO Cocolo Limited所持限售股,暂未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不存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情况。

4、其他说明

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