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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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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国(蚌埠)微电子科技园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潘吉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潘洁羽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仟仞、纪兆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