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一00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视频方式召开了十届三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董事会秘书苏焱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2021年,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与专项监督过程中,实行监督检查常态化,注重跟踪落实,执行有效;在开展的专项审查和联审互查过程中,强化审计监督效果,整改到位。进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较好,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过程较快,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审计工作成果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此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一00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59,942,322.4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8,300,589.1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950,229,286.53元。若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3,635,230.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4.85%,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现场到会3人,视频6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持续回报,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一008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拟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