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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2022-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2-02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汽富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经管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公司”),于近日分别出具了《关于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富奥股份出具的《关于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减持一汽富维股票的情形。

2、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一汽富维股票,亦不存在任何减持一汽富维股票的计划。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积极配合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一汽富维所有。

5、本公司系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亚东投资、国资经管公司及国资运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对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减持情况和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一汽富维股票的情形。

2、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控制一汽富维股票,亦不存在任何减持一汽富维股票的计划。

3、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积极配合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一汽富维所有。

5、系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