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4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暂时闲置A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暂时闲置A股配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总司库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一、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回收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华夏银行开立定期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15892000000013564、15892000000013553、15892000000013542,并与华夏银行签订了存款业务协议,购买三笔固定期限存款,合计人民币80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2)。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和2022年4月13日赎回两笔已到期的固定期限存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和人民币300,000.00万元,共实现收益人民币1,950.67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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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3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729号及证监许可[2021]3714号文批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成功完成A股和H股配股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本次配股A股、H股股份已分别于2022年2月15日及2022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926,776,029元变更为人民币14,820,546,829元,总股本从12,926,776,029股增加至14,820,546,829股。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公司《章程》修订案”)做出,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案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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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4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将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的书面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我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注意到中信证券于2022年4月13日发布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修订公司章程,据此,中信证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七名增加至九名;及(ii)委任宋康乐先生、付临芳女士及赵先信先生为中信证券的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4月13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获委任后,中信证券的董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其中五名成员由中信有限提名。上述董事获委任前后,中信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信证券的股权比例(即约18.45%)保持不变。
由于中信证券董事增补,中信证券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由中信有限提名,综合其他相关因素,中信证券的经营表现及财务状况将于中信证券董事获委任正式生效之日起合并于本公司之财务报表内。”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北京瑞城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Ⅰ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忠惠先生及李青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926,776,029元变更为人民币14,820,546,829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增加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本次修订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公司《章程》修订案”)做出,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案后生效。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3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北京瑞城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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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执行董事张佑君先生、杨明辉先生现场参会,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忠惠先生、李青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张长义先生、牛学坤女士现场参会,监事郭昭先生、饶戈平先生、李宁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王俊锋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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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 ,本议案获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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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 ,本议案获通过。
3.00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宋康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3.02 议案名称:付临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 ,本议案获通过。
3.03 议案名称:赵先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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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 ,本议案获通过。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中,本公司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除外)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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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宋康乐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的董事任职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后生效,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宋康乐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的董事委任正式生效后为其办理签订董事服务合同相关事宜及相关任职资格备案工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刘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