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1版)
2、同源化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西2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鲁卫东;
经营范围:电石产品生产、销售。
(二)项目概况
1、硅铁合金创新工厂项目
电冶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及自治区能耗双控与产能置换政策,拟以其全资孙公司西金矿冶现有的48台硅铁矿热炉,总容量664000KVA,总产能61.5万吨/年,遵循上大压小原则,按1.25:1的比例进行产能置换:拟置换为建设10台45000KVA硅铁矿热炉并配套2*25MW余热发电以及2台40500KVA硅铁矿热炉,核定容量531000KVA,产能46.12万吨/年,打造硅合金创新工厂项目。
2、同源化工电石项目
同源化工现有的6台密闭电石炉,总容量153000KVA,年产能为29.59万吨,符合产能置换条件,计划通过技改升级为2台60000KVA密闭电石炉,年产能为23.21万吨。
上述项目目前均已取得立项、节能评估、环评、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均已取得批复,具备开工条件,其他相关手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逐步办理,预计2023年底陆续建成投产。
(三)项目资金来源
本次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有资金。
三、本次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均按照行业领先水平投资建设,既能实现在铁合金、电石领域打造智能化、自动化、清洁化创新标杆,也能继续稳固硅铁行业龙头地位,抓住未来市场发展机遇,通过高品质产品创造更高的附加值和经济效益,更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提升规模化装备水平,彰显技术领先优势。
四、本次建设项目建设的风险分析
项目建设期间,投资成本和实施进度将受到疫情、气候、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2-024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1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6,746.15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60.3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5,485.79万元。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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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中,对2021年上半年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6,203.94万元,已包含在2021年度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之内。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预计可收回金额进行判断,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585.9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846.26万元,两项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60.36万元。
2、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预付账款的价值,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在对预付账款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预付账款减值损失154.03万元。
3、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2,691.92万元。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经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9,264.85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664.15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710.84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6,746.15万元。
四、本次计提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五、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七、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策的规定,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是恰当的。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9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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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15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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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776
邮 箱:lilili@chinaerdos.com
联 系 人:李丽丽 王晔
登记时间:2022年4月29日一5月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2-028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持有的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电冶集团”)14.06%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62号),核准公司向羊绒集团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二、承诺内容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羊绒集团于2018年11月21日签署《利润补偿协议》,于2019年2月28日签署《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羊绒集团承诺:电冶集团相关矿业权资产(以下简称“电冶集团矿业权资产”)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为不低于人民币52,022.67万元、52,991.86万元、49,496.09万元。
(二)减值测试及承诺
1、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涉及的采矿权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该《减值测试报告》应与最后一利润补偿期间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同时出具。
2、羊绒集团承诺,经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涉及的采矿权相关资产合计期末减值额>(利润补偿期间内羊绒集团就标的公司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羊绒集团仍应按照《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ZG10965号),电冶集团矿业权资产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为186,456.73万元,2021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
四、减值测试情况
(一)减值测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满,公司对电冶集团矿业权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电冶集团委托内蒙古恒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品评估”)对本次交易相关矿业权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恒品评估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相关情况,对电冶集团矿业权资产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根据恒品评估出具的“恒品矿评报字[2022]第015号”、“恒品矿评报字[2022]第016号”、“恒品矿评报字[2022]第017号”、“恒品矿评报字[2022]第018号”、“恒品矿评报字[2022]第019号”、“恒品矿评报字[2022]第020号”、“恒品矿评报字[2022]第021号”、“恒品矿评报字[2022]第022号”、“恒品矿评报字[2022]第023号”评估报告,电冶集团矿业权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评估值合计为2,361,879.97万元。
(二)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有关规定,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基于前述估值报告,电冶集团矿业权资产账面价值265,682.17万元,评估价值2,361,879.97万元。
根据上述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出现减值,各补偿义务主体不需要进行减值补偿。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2-017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3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董事长王臻女士、董事张晓慧先生、王鹏先生、鲁卫东先生、张磊先生、郭升先生、独立董事康喜先生、史哲女士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卢淑琼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史哲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泉制衣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为了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业务、财务信息化协同,减少管理层级,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泉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泉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泉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943,133.73元,净资产-1,867,939.11元,营收79,490,989.85元,净利润-4,611,648.8元。
由于东泉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电力冶金化工板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投资建设产能置换项目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力冶金化工板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投资建设产能置换项目的公告》);
(十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十五)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六)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十七)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2-018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7,543,411,125.12元,资本公积为3,771,095,083.80元,在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规模、利润增长情况以及公司发展前景等因素后,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1、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27,947,069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855,894,138元,占2021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89%。
2、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若按照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计算,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999,125,896股(总股本为取整所得,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3、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在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我们也希望公司切实提高盈利质量,努力回报投资者。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2-020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材料”。
● 本次为上述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为新增的担保;目前本公司已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02,435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5,435.75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未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担保等相关协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提供担保具体情况:
高新材料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胜区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金额4亿元,期限1年,申请由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高新材料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逯恒;经营范围:发电供电、氧化铝、白炭黑、硅胶、4A沸石、高精度铝板带箔及其下游产品和其它与之相关的铝产品的生产、销售;煤炭选洗、加工;煤炭及制品采购、供应、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19,183.34万元,总负债618,644.42万元,总流动负债508,777.21万元,净资产100,538.92万元,营业收入538,020.68万元,净利润-23,169.84万元,资产负债率86.02%。
二、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内部贷款担保,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不会增加公司的潜在负债。
2、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不会增加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的潜在负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外担保金额的余额为27,72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7,870.7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52%。以上担保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2-021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2年1月7日修订)的要求,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就各类金融业务交易限额达成补充协议。
财务公司是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控股子公司,且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与羊绒集团共同投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1月17日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宇泰广场A座9层
法定代表人:王臻
注册资本:贰拾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羊绒集团持股55%;本公司持股45%。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财务公司的财务指标(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49,231.34万元,总负债709,597.92万元,净资产239,633.42万元,截止2021年12月末,公司营业收入30,234.53万元,净利润13,878.79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甲方)拟与财务公司(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交易限额
(一)乙方吸收甲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60 亿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不限于贷款及贴现、票据承兑、保函、产业链金融、贸易融资、金融担保、信用证、外汇结售汇、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等合计存量余额不高于 69亿元。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不限于贷款及贴现、票据承兑、保函、产业链金融、贸易融资、金融担保、信用证、外汇结售汇、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等综合授信不低于69亿元。
(四)交易限额中外汇业务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超过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每年度各类金融业务规模,并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限额以甲方股东大会审定金额为执行,不再另签协议。
三、除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协议作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并按相关监管规则及运营要求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形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臻女士、张晓慧先生、王鹏先生、鲁卫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补充协议是在原《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补充明确了各类金融业务交易限额,具有合理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2-022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