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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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乘用车YX1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YX1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29,993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租赁控股股东部分物业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广汽商贸有限公司分别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权属的圣丰广场北塔第33层、第34-36层写字楼,建筑面积共5,710.64㎡,租金价格根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三年租期总租金为2,847.24万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庆洪、冯兴亚、陈小沐、陈茂善回避表决;经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