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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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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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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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14日,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玉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审议,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并能有效得到执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经营状况总体良好,其中实现营业收入9.07亿元,同比增长0.32%;实现净利润2.05亿元,同比增长7.90%,实现每股收益0.9058元;2022年营业收入预计9.08亿元,净利润预计2.1亿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认可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耿鹏先生已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需要,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建设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等11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未分配利润834,378,288.13元。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8,713,989.9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871,399.00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7,842,590.98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687,035,697.15元,扣除2021年度当年分配上年股东现金和红股分红共40,500,000.00元,则2021年度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34,378,288.13元。
2.年末资产负债率10.74%,其中资产总额2,003,504,959.66元,负债总额215,230,209.78元。
3.货币资金余额332,103,589.03元。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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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将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深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考虑
1.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承诺,即“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2021年度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22.08%,累计现金分红占上市后连续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3.69%。
2.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将主要用于卫光生命科学园建设、投资基金、营运资金、研发投入、对外股权投资等方面。基于2022年度预算,预计投资资金需求较大。
因此,从着眼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加快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本着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经营和未来产业项目的思路,公司制定了以上较为稳健的利润分配方案。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需要,2022年公司拟向11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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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10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提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李莉刚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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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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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注册资本:176,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0年3月8日
法定代表人:段凯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普通货运(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且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2021年度经董事会审批的额度内,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同时,我们认为,公司结合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2年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原则进行,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76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2,700万股,共募集资金67,797.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501.3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2,295.7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014.60万元,2017年9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利息(扣除手续费)93.0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374.13万元。
2018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747.50万元,2018年8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利息(扣除手续费)265.9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814.16万元。
2019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8,772.30万元,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利息(扣除手续费)313.4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836.88万元。
2020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2,688.37万元,2020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354.8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962.15万元。
2021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4,658.59万元,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411.6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048.78万元。
2022年3月24日,公司已将2021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8,048.7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7月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3月24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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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235.7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德保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保”)、田阳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阳”)、平果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果”)、隆安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安”)、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山”)、罗定市卫光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进行增资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光明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德保、田阳、平果、隆安、钟山、罗定及农行光明支行、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3月24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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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3月24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7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年8月27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中的钟山浆站项目募集资金972.00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255.7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23.54万元(含利息)。由于钟山浆站项目所在地钟山县钟山镇龟石南路31号被政府征地,公司变更实施原募投方案,并将原钟山浆站搬迁至钟山县钟山镇快速环道程石村段东西侧重建,同时扩大浆站业务楼面积,引进先进的采浆及检测设备并增加污水处理系统等措施。公司将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中的钟山浆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23.54万元(含利息)全部变更为新建钟山浆站的建设投入。由于新建钟山浆站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不在此次结项范围。
四、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主要原因
(一)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技术不断升级进步,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公司同时通过调整优化生产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的降低了设备支出及实施费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及凝血因子类产品产业化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全部偿还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也没有为其他主体提供财务资助,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合计人民币8048.78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避免了募集资金闲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4月21日(星期四)15:00-17:00举办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四)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张战先生;董事、总经理郭采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信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岳章标先生;独立董事杨新发先生。
二、征集问题事项及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U6rvsZFGta或使用微信扫描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前进行访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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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