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5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子公司焦作龙星2022年度为龙星化工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
暨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英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李英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李英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英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管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龙星化工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李英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英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劳动和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情况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津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杨津女士简历:
杨津,女,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山东大学毕业。1994年7月-2021年2月历任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资金科长、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21年2月入职本公司。曾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河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河北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邢台市劳动模范”“邢台市五一奖章”等荣誉称号。
杨津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2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现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1,634,188.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人民币440,288,061.51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90,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为人民币49,082,000元(含税)。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1.15%,剩余未分配利润391,206,061.51 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不再送股或转增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所处行业特点、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有利于企业战略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 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总经理魏亮先生、财务总监杨津女士、独立董事王涌先生、董事会秘书刘飞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授权额度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授权内的理财产品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4、投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其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办理具体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开展委托理财活动;
(2)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签署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第一次会议决议;
2、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第一次会议决议;
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2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公司决策层的作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认为:提名杨津女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其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同意董事会提名杨津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杨津女士简历:
杨津,女,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山东大学毕业。1994年7月-2021年2月历任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资金科长、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21年2月入职本公司。曾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河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河北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邢台市劳动模范”“邢台市五一奖章”等荣誉称号。
杨津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42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立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俊,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1 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资质要求,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承担公司往年财务审计工作中,能够满足公司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
四、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拟注销全资子公司龙星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Longxing Chemie GmbH龙星化工(欧洲)贸易有限公司。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龙星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龙星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BGAUX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28号6层A座2017号
5、法定代表人:魏亮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2日
8、营业期限:2017年01月22日至2037年01月21日
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Longxing Chemie GmbH 龙星化工(欧洲)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Longxing Chemie GmbH
2、公司地址:KaiserstraBe 65 60329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德国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凯撒大街 65 60329
3、公司法人:LIU Jiangshan 刘江山
4、注册日期:2014.9.3
5、注册资本:50000.00 Euro
6、工商注册编号:HRB100122
二、注销原因:
上述两家公司均未开展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为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组织架构,充分整合资源,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决定注销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完成后,两家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无实际经营行为,注销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对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注销处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发生担保事项的原因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龙星”)和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流动资金的正常需求,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2022年为焦作龙星和精细化工提供担保,用于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2、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为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为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焦作龙星
公司名称: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3299号。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炭黑的生产、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电力的生产、供应(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载明的范围从事电力业务);橡胶轮胎、橡塑产品的销售;炭黑油、炭黑原料、五金机电、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
(二)精细化工
公司名称: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点:沙河市南汪村东。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萘、粗酚、炭黑油、轻油、洗油、脱酚酚油、偏氟乙烯、盐酸(30%)的生产销售;煤焦油、五金机电、钢材(不含地条钢)、橡胶轮胎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担保协议的内容及未尽事项
1、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时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供全资子公司解决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议案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2,094.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7.9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6%。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2022年度为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为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