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ST澄星 编号:临2022一079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向各位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吴仕英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陈劲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的议案》;

2022年1月7日,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和解,并于2022年3月11日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以下简称《和解协议草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4日作出(2021)苏02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澄星股份的和解申请。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时30分采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ST澄星 编号:临2022-078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宋超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蒋大庆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的议案》;

2022年1月7日,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和解,并于2022年3月11日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以下简称《和解协议草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4日作出(2021)苏02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澄星股份的和解申请。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时30分采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执行全部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9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2022-08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5月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2:30-16: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

邮编编码:214432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蒋大庆

联系电话:0510-80622329

传真:0510-86281884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