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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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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关联关系:北京金视缘纯水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3、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1号楼、2号楼

注册资本:74,446.71万元

主营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具体服务项目以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准);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批发;“央视网”和“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的开发、建设;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设备的开发、生产、服务;广告业务;物业管理;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照相器材、摩托车、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第二类医疗器械、汽车新车、金银制品、通讯设备、移动终端设备;预防保健服务;翻译服务;文艺演出票务代理服务;电影票务代理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制品除外)。

关联关系: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4、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

注册资本:4,431.03万元

主营业务:进行各种商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日用商品消费者调查、报纸读者调查、电视收视率调查、广告知晓率调查和互联网使用率调查;数据采集和分析软件研究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5、昌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D14区(凯丰城市广场)1号楼8层828室

注册资本:40,106.63万元

主营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互联网技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支持;媒体资源管理咨询;电视运营技术服务(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及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文艺创作;市场营销策划及营销消息咨询服务;企业策划;承办会议、展览展示。

关联关系:昌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党郃。上海昌汇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昌汇”)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10%的股权,党阳为上海昌汇的法定代表人。党郃与党阳为亲属关系。

四、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情况

1、版权转让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销售、购买电视节目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的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向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影视剧后期制作、频道及栏目包装等技术服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相关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3、广告经营项目

公司将承包经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部分广告时段、与关联方进行广告业务经营等。

4、制作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开展节目制作,并将制作成品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制作销售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制作销售业务发生时订立销售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5、土地使用权承租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使用权,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使用权租赁费。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版权转让和制作业务

交易各方将依据节目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并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公司出售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让类似产品的价格,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从无关联第三方处受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2、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该等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对于技术服务交易,其价格由交易各方在参照同类技术服务内容的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3、广告经营业务

对于广告承包价格,经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协商确定后执行;对于其他广告经营业务,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价格体系执行。

4、土地使用权承租

根据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结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六、交易方式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项下制作、销售与购买的影视节目将经过购买方的任一方或多方的审查,参考影视节目的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再由交易相关方商讨确定相关文件的条款。该等交易在经过公司任一方或多方或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之后最终结款。结算周期为季度、半年或一年。

在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时,公司任一方或多方应根据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需求,遵循“市场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及时向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提供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在开展广告经营业务时,公司将按关联方通常的广告管理制度,依据所经营广告频道或时段的不同,获取承包价格,结算周期按具体文件约定。与关联方开展广告经营业务将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事前核查认为:此次议案内容中涉及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视传媒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中涉及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中视传媒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拥有多套全国覆盖频道的国家电视台,电视频道数量居全国各电视台之首,是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传媒机构,也是国内最主要的电视广告媒体和中国最大的电视相关业务市场。维持和加强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协作,向关联方开展节目制作、版权转让、设备租赁业务和技术服务以及开展广告经营,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公司保持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且将持续进行。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租赁费,该协议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承租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系公司用作日常经营之持续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及基于市场参考的协议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关联人回避事宜

1、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其它

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框架内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并签署相关协议。

《关于中视传媒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一年。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22-12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不超过3亿元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品种:低风险类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理财期限在一年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及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中视传媒(含分、子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保持在7亿元至8亿元,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充分考虑各分、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集中资金全盘运作,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继续使用不超过3亿元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公司在选择投资理财品种时以公司资金安全为核心并兼顾较高的理财收益。公司拟选择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售的资金安全度较高的对公理财产品。

银行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非常灵活,公司将根据银行实际发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和实施投资理财方案,择优选择理财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充分调研理财风险的情况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法务部就相关文件协议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并就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慎的审核。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

该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委托理财方案可以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符合法律法规、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及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22-13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实施要求,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联营企业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朴盈国视对其2021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调整,公司对朴盈国视采用权益法核算,相应调整了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调增合并报表其他综合收益2,055,427.81元,调减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055,427.81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联营企业朴盈国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朴盈国视对其2021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调整,公司对朴盈国视采用权益法核算,相应调整了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增其他综合收益2,035,077.04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035,077.04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作出的变更,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前述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视传媒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中视传媒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