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1年度计划分派现金股利71,957,033.22元,占可供分配利润的79.71%。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930,819.93元,根据《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793,081.99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0,278,540.92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46,553,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总分红额度71,957,033.22元,占可供分配利润的79.7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发展规划,在保障公司股东现金分红的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彬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逯敏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83万元,内控审计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123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123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123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