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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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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28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44,258,731.6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1,371,536.07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66,956,865股,以此计算共拟派发现金红利48,347,843.25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91%;合并中期已分配现金红利96,695,686.50元(含税)共计145,043,529.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8.72%。

2、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90,087,06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57,043,925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有效地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做出的,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29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先生、胡立群先生进行了回避。(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和关联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集团”)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1项:公司与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集团”)签订有《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约定由建机集团向公司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和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办公及生产厂区提供物业管理、维护、保安、卫生、绿化、垃圾清运等综合服务,以上项目服务费用为100,000元/月,全年共计1200,000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服务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服务费用为1,200,000.00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2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采用包租的方式承租其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的9,725.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办公经营。该宗土地租金为32元/平方米/年(其中含14元土地使用税),合计年租金为311,222.08元,租期10年,租赁费用自2016年6月1日起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租赁费用为311,222.08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3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相关生产用机器设备111台套,年租金为5,865,258元,租赁期限为6年,租赁费用自2018年5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相关生产用机器设备467台套,年租金为5,276,619.42元,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相关生产用机器设备394台套,年租金为2,310,311.68元,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租赁费用为12,489,559.23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4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公司以包租的形式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6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920.89平方米,年租金合计2,919,789.99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二》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5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020.11平方米,年租金合计3,445,689.24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三》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7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37,038.05平方米,厂房租金为每年84元/每平方米,辅房和库房租金为每年30元/每平方米,总计年租金1,454,465.94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租赁费用为7,213,917.68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5项: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财司”)发生流动资金借款、授信业务及业务结算,期初合并存款余额为430,493,048.61元,本年累计存入4,781,513,511.19元,本年累计支出4,802,088,010.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409,918,549.32元,存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6项:2021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钢构”)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向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各相关子公司提供了39,710,471.04元的钢结构产品和施工服务。

(三)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1项:公司与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集团”)拟签订新的《综合服务协议》,内容与原协议一致,约定仍由建机集团向公司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和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办公及生产厂区提供物业管理、维护、保安、卫生、绿化、垃圾清运等综合服务,服务费用为100,000元/月,全年共计1,200,000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服务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3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相关生产用机器设备111台套,年租金为5,865,258元,租赁期限为6年,租赁费用自2018年5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相关生产用机器设备467台套,年租金为5,276,619.42元,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相关生产用机器设备394台套,年租金为2,310,311.68元,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

三项合计全年租赁费预计共13,452,189.10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4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公司以包租的形式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6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920.89平方米,年租金合计2,919,789.99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二》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5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020.11平方米,年租金合计3,445,689.24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三》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7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37,038.05平方米,厂房租金为每年84元/每平方米,辅房和库房租金为每年30元/每平方米,总计年租金1,454,465.94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

三项合计全年租赁费预计用共7,819,945.17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5项:2022年度因公司租赁业务稳步增长导致营业收入的增加,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陕煤财司结算净额为500,000,000元,存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6项:2022年度,子公司建设钢构还将继续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向陕煤集团各相关子公司提供预计90,000,000元的钢结构产品和施工服务。

二、关联方概况

1、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宏军

注册资本:98,92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泾勤路南侧)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及成套设备、金属结构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维修;机动车辆(小轿车除外)的研发及销售;原辅材料、设备的购销;物业管理;房屋、设备、土地的租赁;本公司房屋道路修建、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机集团为本公司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度,建机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0,630.44万元,净资产3,427.28万元,营业收入2,042.47万元,净利润一7,775.50万元。

(2)公司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璇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财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陕煤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陕煤财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4.87亿元,净资产44.56亿元,营业收入10.14亿元,净利润4.89亿元。

(3)陕煤集团相关子公司包括: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陕煤集团铜川矿务局有限公司、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陕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开米绿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陕西陕煤榆北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陕西尔林滩矿业有限公司、西安开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火地岛电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锦世达置业有限公司、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以上公司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建筑施工、矿山掘进;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采煤机、掘进机等工程机械的制造等;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生态水泥和矿渣超细粉的生产与销售;西安开米绿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环保液体洗涤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西安开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陕西锦世达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是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外,其余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煤炭开采、矿产资源的开发、煤化工及综合利用等。

2、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1、综合服务:按照服务内容,参考同类服务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租赁土地使用权:参考当地同类租赁项目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

3、机器设备租赁:参考同类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4、厂房租赁:参考同类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在关联方存款:执行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

6、提供钢结构产品:通过参加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股东建机集团签订有《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厂房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二》《厂房租赁合同三》。其中,《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期限3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10年,至2026年5月25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租赁期限为6年,自2018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厂房租赁合同二》租赁期限20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40年5月31日;《厂房租赁合同三》租赁期限20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41年5月31日。

经公司与建机集团协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拟与建机集团签署新的《综合服务协议》,内容与原协议一致,协议期限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建机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公司及子公司在陕煤财司的结算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在陕煤财司的流动资金借款、授信业务及业务结算所致。

子公司建设钢构与陕煤集团相关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建设钢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建设钢构巩固陕西省内市场占有率,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或者协议价确定,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对公司的经营生产及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均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协议的价格是公允的;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协议签署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我们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30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

●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业务资质: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希格玛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吕桦先生,拥有合伙人共56人;注册会计师242人,较上一年度减少44人,且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希格玛事务所业务收入为45,394.6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326.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973.25万元;共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4,811.8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希格玛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希格玛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7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俞鹏先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高靖杰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鹏先生、王小娟女士;俞鹏先生和王小娟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简历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鹏先生,现任希格玛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6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合伙人。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高靖杰先生:现任希格玛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0年加入希格玛事务所,2002年5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俞鹏先生: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王小娟女士:现任希格玛事务所高级经理,2009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9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靖杰先生、项目合伙人俞鹏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娟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希格玛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327万元,对公司内控审计费用为67万元,合计394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在历年对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的服务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都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2022年继续聘请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事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详细了解了希格玛事务所具备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历年对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服务的情况,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希格玛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对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的服务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都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对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拟续聘希格玛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事宜。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拟继续聘请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事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31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业务调整需要,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进行了调整。

具体任免人员情况如下:

董事长杨宏军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柴昭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免去刘帝芳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改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惠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免去白海红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李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免去司小柱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免去汪许林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人员的职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谨向司小柱先生、汪许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是出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业务调整需要,免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我们同意免职调整事项。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的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聘任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宏军,男,汉族,1970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并取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作简历:

1993年7月至1995年4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机加工一分厂技术员;1995年4月至1996年元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采煤机研究所技术员;1996年元月至1998年9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三环实业总公司下属第一分厂技术员、厂长助理;1998年9月至2004年3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三环实业总公司下属第一分厂经营副厂长;2004年3月至2005年9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三环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三环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期间于2007年8月兼任三环实业公司党总支书记。2008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主持董事会工作、代行董事长职权;2011年5月至2021年3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兼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柴昭一,男,汉族,196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工作简历:

1990年7月至1992年1月在上海通用设备公司工作,1992年1月至2001年1月在上海机电产品销售公司工作;2001年1月至2011年5月任上海庞源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至2022年4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帝芳,男,汉族,1964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工作简历:

1988年12月至2000年2月在四川建筑机械厂设计研究院工作,历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等职务;2000年3月至2009年3月任马尼托瓦克(中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经理、技术总监等职务;2009年4月至2015年9月任中联重科建筑起重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工程研究院副院长;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塔机事业部部长;2018年10月至2022年4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惠鹏,男,汉族,1982年10月生,陕西西安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兼办公室主任。

工作简历:

2001年10月至2002年9月在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实习;2002年10月至2005年2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质检处技术员;2005年3月至2011年1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处业务主管、副处长;2011年2月至2012年1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经营管理部(军品部)副部长;2012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办公室主任;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8年1月至2022年4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办公室主任;2022年4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兼办公室主任。

白海红,男,汉族,1964年10月2日生,陕西省子长县人,中共党员,1986年7月毕业于上海建材工业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工作简历:

1986年7月至1993年7月任青海省建工建材学校教师;1993年7月至1994年3月任陕西建设机械厂教育处干部;1994年3月至1998年3月任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1998年3月至1999年12月任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划处副处长;1999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划处处长;2001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2月至2015年8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晓峰,男,汉族,1977年8月3日生。2000年毕业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2006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部长。

工作简历:

2000年7月至2009年9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处副处长;2009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西安中科创星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任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任西安中科光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2022年4月起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33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于2022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5月5日(星期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2年5月9日、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

3、邮政编码:710032;

4、联系电话:029-82592288,传真:029-82592287;

5、联系人:李晓峰。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