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二○二二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167版)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22-012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二○二二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二二年第一次会议于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二二年四月四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第1至4项议案均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一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二二年第一次会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二○二一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认为:(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年报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同意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01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22-01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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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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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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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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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任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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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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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满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22-01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参考当地平均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拟订上述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薪酬体系
1、薪酬体系:公司目前的薪酬体系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交通补助、效益奖金等构成。
2、效益奖金:执行全员产量效益奖金激励体系,即以月度主要产品的实际产量为测算依据,动态调整员工效益奖金金额,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当月员工效益奖金的一定倍数,分享公司产量效益成果。
二、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且在公司担任专职董事的,其薪酬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
2、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股东代表监事,其薪酬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三、发法办法
1、按月发放,其中,效益奖金根据公司当月的经营业绩实现情况,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当月个人效益奖金的金额。该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绩效考核指标,并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参考当地平均薪酬水平而确定的,体现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上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上述人员的薪酬方案发生调整时,将重新提交公司相应的决策机构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22-016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
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情况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该所已完成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二二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16日予以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关于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之规定逐项排除,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之相关规定,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的,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二二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逐项排查,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2021年度内控有效运行,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四、其他说明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