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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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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3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1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4月19日开市起复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ST沈机”;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410”;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亏损,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通知》第四条“(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规定,公司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符合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24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依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通知》第四条(2)规定,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

二、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876.84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66,967.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31.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2,649.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9,762.39万元。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停复牌情况: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1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4月19日开市起复牌;

2.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ST沈机”;

3.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410”;

4.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2.聚焦战略解码落地,提高全业务链条运营管控能力。聚焦产品结构调整,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支撑作用。

3.增强全员营销意识,提高客户认知能力、市场获得能力,全业务链条聚焦为客户创造价值,全面提高客户满意度。

4.牢固树立“质量为王”的思想,营造“出质量问题就是砸企业饭碗”的文化氛围,坚决打赢质量提升必胜战役。

5.从源头做好成本控制,持续提升采购时效和质量。打造精益化生产体系,切实提高产品精益制造能力。

6.全面启动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2022年公司通过落实上述措施,努力提升盈利能力。同时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化解退市风险。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第9.3.11 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4-25190865

传真号码:024-25190877

电子邮箱:smtcl410@gt.cn

邮政编码:110142

通讯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3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1.依据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为适应产品升级需要,保障制造安全,提高企业竞争力,拟对立加产品加工车间和主轴车间进行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总投资金额18,293万元,项目整体建设周期计划为24个月。

2. 该事项经公司9届27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投入资金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沈机股份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

2.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

3.预计使用资金:

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3,993万元,流动资金4,300万元,合计18,293万元

4.资金来源:

其中70%拟通过借款解决,剩余30%由企业自有资金进行解决。

5. 建设周期:24个月

6. 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数控机床产业园内)

7.项目评估情况:为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公司通过招标确定了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技改项目包括两项,分别是立加产品加工车间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和主轴车间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

三、项目投资目的

通过制造能力改造,将制造车间建设成具备精密加工、自动化生产、数字化管理、柔性制造的清洁工厂,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满足沈机股份立加产品、主轴产品制造需求;掌握中高端主轴、立式加工中心关键制造技术,实现中高端立式加工中心、主轴产品自主制造,保障供应链安全,服务国家战略。

四、项目财务分析

项目实施完成后,第五年(2026年)开始为正常生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0,249万元,增值税1,105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32万元,利润总额2,024万元。本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13.1%,投资年均回报率11.1%,净资产收益率为20.9%,资本金净利润率为30.1%,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16.48%,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含建设期)为7.1年,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投资回收能力及偿债能力。该项目在经济上合理可行。

五、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识别分析了项目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外购设备风险、工程管理风险、项目延期风险、人员变更风险等。针对项目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并制定了完整系统的防范措施。总体风险可控。

六、对公司的影响

技术改造以设备自主化、生产方式自动化、生产管理数字化、柔性制造为技术路线;以板块内协同科研攻关为主要原则。通过技改项目实施,促进制造能力提升,核心零部件自制,满足立加产品、主轴产品制造需求;掌握关键制造技术,为产品发展提供制造能力保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实现供应链自主可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七、备查文件

公司9届董事会27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3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通用技术集团

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全年拟向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申请人民币借款额度12亿元,借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和信用支持,以满足公司全年资金及业务需求。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通用技术集团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2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于旭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主要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投资;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广告业务;自有房屋出租。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向通用技术集团申请借款额度12亿元,其中原有借款8亿元,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本期计划新增借款4亿元。新增借款4亿元主要用于公司司法重整后续各项支出。公司向通用技术集团借款利率参照通用技术集团规定的借款利率执行,不高于外部金融市场同期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通用技术集团申请借款,可以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对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均起到积极作用。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上接18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