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1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且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委托理财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限定的委托理财范围、额度、期限等要求执行;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对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谨慎决策。公司主要选择购买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可有效避免理财产品因政策性、操作性等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均无须提供履约担保,且购买的均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风险程度低。
2、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有影响力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及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57%,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拟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委托理财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6.8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二)会计处理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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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至4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缓先生
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
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
独立董事:张荣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至4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箱:BM@bominel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1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33.3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5,25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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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值金额负数表示冲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984.68万元,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36.98万元,并相应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936.9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临2022-02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1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69,958,5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已于2020年1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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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中包括2020年及2021年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684.09万元,其中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37,950.1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8,373.4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7,373.45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公司同华创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于本年度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5月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373.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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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7,950.1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可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满足下游客户新产品升级的需求,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可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博敏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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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支付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资金。2021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合计支付的部分募投项目金额为6,418.88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敏电子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敏电子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华创证券对博敏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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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2.87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