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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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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十二、审议《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三、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8,599,2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56元。截至2019年7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00,999,937.8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98,621.73元,可用募集资金为389,401,316.07元。

截止2019年7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0,477,402.1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9,514,102.60元;于2019年7月22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963,299.5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236,257.12元。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5,000.00万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5,312,343.22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入、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10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8月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6日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5,583,622.66 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当前的市场情况,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做的调整,同意公司终止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该项目所涉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募集资金后续使用,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本项目所需的扩充产能及收益的目标,尽快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20-025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集友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友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勇军,199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陶秀珍,201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善武,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为80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增加。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我们同意将本次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对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因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85.04万元。

●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8年度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1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85.04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商誉的形成

2018年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陕西大风印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2018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8年2月7日,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大风科技的股权转让事宜并签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25757837056P),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持有大风科技100%股权。

根据华信众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信众合评报字【2018】第100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大风科技100%股权评估值为13,001.49万元。经协商,大风科技100%股权的作价最终确定为13,000.00万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大风科技,根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大风科技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4,214.63万元。

公司每年年末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大风科技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根据测试结果2019年、2020年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

(二)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大风科技属于包装印刷行业,主要从事普通、中档和高档烟用条与盒包装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大风科技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2021年收入实现情况未及预期,且根据近年来当地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责令有关企业限产或者停产的情况,预计未来业务增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故公司收购大风科技商誉资产组形成的商誉现已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基于上述原因及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大风科技未来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将出现下滑,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结合公司聘请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出具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公司聘请年报审计机构进行复核,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中已确认的收购大风科技股权形成的商誉应计提减值2,685.04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因收购大风科技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1,529.59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85.04万元,将导致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685.04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系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陕西大风印务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2】第A13-0002号)。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上午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至04月2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jyzqb@genuinepack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9日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徐善水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力争先生

副总裁:蒋华先生

财务总监:吴正兴先生

独立董事:赵旭强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至04月2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yzqb@genuinepack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6-4561111

邮箱:jyzqb@genuinepack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上接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