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为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 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董事夏信群、沈志林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董事夏信群、沈志林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董事夏信群、沈志林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4: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3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倪小璐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股份51,9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591,000.0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31,18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3,152,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均有关联,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通过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运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员工利益和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8日

(上接1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