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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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连胜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袁欣女士,技术研发总监山田宪治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thinkon-c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7119889
电子邮箱:info@thinkon-c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4月8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并听取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人民币4.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5,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3%。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资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上市后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该项目结项,对应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拟于近日将募集资金结余利息收入165.4万元补充到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公司在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392212010160740453),此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8,442,472.45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9,860,773.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3%。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行业环境和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会人员需事先做好出席 预约登记,股东大会当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 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健康通行码为绿色的股东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 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5、针对近 14 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所有拟参会人 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 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低风险地区拟参会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3时 00 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46号甲
2、联系电话:0416-7119889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号)核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67元,募集资金总额866,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76,049,433.93元后的790,750,566.07元已于2020年2月17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0708004329200067771账户300,000,000.00元,存入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410100692121518账户300,000,000.00元,存入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92212010160740453账户190,750,566.07元;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5,881,132.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4,869,433.9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10文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0年2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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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该项目结项,对应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拟于近日将募集资金结余利息收入165.4万元补充到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公司在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392212010160740453),此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相关人员办理与本次专户注销相关的一切事宜,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