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218版)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4号宝捷讯工业园联赢激光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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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全票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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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四)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联赢激光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71
电话:0755-86001062
联系人:谢强、黄帅宇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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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8,748,630.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9,2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90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