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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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业务。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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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简要说明:2021年2月至2021年5月期间,公司实施了回购股份,本次共回购公司股份81,899,681 股,使用资金人民币总额 271,322,230.51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的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4.50%,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利益,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度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已支付人民币271,322,230.51元视同现金分红,除已实施回购的部分以外,公司在2021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2021 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436,237.60元,母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3,721,342.16元。
2021年度,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 81,899,681 股,使用资金人民币总额 271,322,230.51 元(不含手续费、印花税等交易费用)。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的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4.50%。
在综合考虑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利益,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度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已支付人民币271,322,230.51元视同现金分红,除已实施回购的部分以外,公司在2021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2021 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方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2021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7)。
2021年5月17日公司完成回购股份,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 81,899,681 股,使用资金人民币总额 271,322,230.51 元(不含手续费、印花税等交易费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的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4.5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在2021年度已实际使用2.71亿元资金用于股份回购,在综合考虑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利益,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度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已支付人民币271,322,230.51元视同现金分红,除已实施回购的部分以外,公司在2021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2021 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拟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436,237.60元,母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3,721,342.16元。2021年度,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 81,899,681 股,使用资金人民币总额 271,322,230.51 元(不含手续费、印花税等交易费用)。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的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4.50%。在综合考虑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利益,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度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已支付人民币271,322,230.51元视同现金分红,除已实施回购的部分以外,公司在2021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2021 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方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朱黎庭及吕巍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朱黎庭及吕巍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朱黎庭及吕巍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朱黎庭及吕巍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并结合上年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22年度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申请融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上述融资额度,可分别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开立保函和票据融资等事项,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业务的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以合同约定为准)。在此额度内,公司可灵活选择方式,其周转使用、融资次数、期间、利率和费用等与借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为此,提请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融资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有关的一切签字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安奕极电气工业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极奕开关(上海)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所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朱黎庭及吕巍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额度和授权范围内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或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短期投资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同时,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现金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朱黎庭及吕巍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16、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公司将另行发布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吴春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销售与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及层面,适合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宏,注册会计师,199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丙仁,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丛存,注册会计师,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安奕极电气工业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极奕开关(上海)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37.45万元);
2、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通韦尔”)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7万元);
3、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奕极电气工业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JV”)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17.14万元);
4、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奕极企业”)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7.07万元);
5、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极奕开关(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JV”)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16.4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澳通韦尔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EJV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奕极企业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CJV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就上述担保,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所有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工程公司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4幢一层A1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13,6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斌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电线电缆、电器元器件、电气设备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销售代理,电气工程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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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澳通韦尔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2幢一层A1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斌
4、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力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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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EJV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3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22,802.45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斌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电线电缆、电器元器件、电气设备产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气设备安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工程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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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奕极企业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2幢2层东
2、注册资本:美元1,644万元
3、法定代表人:蔡志刚
4、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中、低压高科技开关、控制设备,能源管理自动化产品及其相关的元器件和配套件,高效率照明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电气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设备维护、安装及调试。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51.4%的股份,AEG电气(澳洲)有限公司持有其14.6%的股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25%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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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CJV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2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9,192.7198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江
4、经营范围:中低压断路器、开关设备、控制设备、自动化设备加工、批发、零售,电子设备的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从事电子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安奕极企业持有其60%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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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工程公司、澳通韦尔、EJV、安奕极企业、CJV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为保障上述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工程公司、澳通韦尔、EJV、安奕极企业、CJV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吴胜波、葛光锐及朱黎庭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8,750.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工程公司、澳通韦尔、EJV、安奕极企业、CJV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