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2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为新疆火炬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凯客车、中旗股份、皖仪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为新疆火炬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合肥城建、皖天然气、福达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永欢,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为新疆火炬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3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张永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120万元。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120万元,与2020年审计费用相同。
2022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较好的完成公司的各项委托任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2021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13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遵照相关要求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变更的内容
按照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产生影响。本次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03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热依汗姑丽·苏坦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确认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2、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表上述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顺利地完成了2021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不享有津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新疆火炬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新疆火炬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新疆火炬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表上述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及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07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 12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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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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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3、登记地点: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韦昆
联系电话:0998-2836777
联系传真:0998-2836777
邮编:844000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11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0日(星期三)至04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jhj@xjhjrq.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26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赵安林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志龙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韦昆先生、财务总监孙颖女士、独立董事瞿学忠、独立董事蔺文胜、独立董事祝培毅、独立董事郜勇、证券事务代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0日(星期三)至04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jhj@xjhjrq.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韦昆、李申
联系电话:0998-2836777
电子邮箱:xjhj@xjhjrq.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12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管理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投资品种。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主动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额度上限为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能更好地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报备文件
1、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