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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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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6,313,3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豌豆蛋白、粉丝、膳食纤维。近年来,公司坚持做大做强做精主业的发展思路,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产品结构,致力发展循环产业链条,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附加值,豌豆蛋白、粉丝、膳食纤维等主营业务产品发展势头良好。

1、豌豆蛋白业务

随着豌豆蛋白产能扩充、高端蛋白销售比例提升,豌豆蛋白已成为公司第一大主营业务产品。公司2012年开始进入豌豆蛋白市场,将提取淀粉生产粉丝后的豌豆蛋白等副产品,通过技术突破,提升到饲料级豌豆蛋白、食品级豌豆蛋白。公司豌豆蛋白提取技术一直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同时掌握生物发酵工艺、干法工艺、新干法工艺三种豌豆蛋白提取技术。公司与江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多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行业唯一院士工作站,与任发政院士、孙宝国院士在豌豆蛋白、蛋白肽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研究。公司先后参与了《GB203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蛋白肽》、《植物基肉制品》团体标准等多项标准的制定。

豌豆蛋白与大豆蛋白等其他植物蛋白相比,具有非转基因、无过敏源、零胆固醇、低脂肪等优势,下游应用市场广阔。豌豆蛋白主要应用到固体饮料、植物肉、能量棒、早餐谷物、烘焙食品、宠物食品等领域,公司2021年在固体饮料领域的应用占到食品级豌豆蛋白的50%,在植物肉领域的应用占食品级豌豆蛋白的20%左右。据《2021中国植物肉行业洞察白皮书》指出,中国对植物性肉类的需求将在未来5年内增加200%,据 Euromonitor 预测到2023年,中国人造肉市场规模将达到130亿美元。目前,公司与BeyondMeat、Cargill(嘉吉)、Du Pont(杜邦)、Mars(玛氏)、Nestle(雀巢)、日本双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粉丝业务

公司是行业内规模最大的粉丝生产企业,是龙口粉丝龙头企业,占据龙口粉丝约20%的市场份额,未来三年公司规划粉丝产能达到10万吨,公司在四川西充投资的有机粉丝产业项目已正式启动。公司生产的“双塔”牌龙口粉丝曾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奖、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中国农业食品博览会金奖、中国农业食品博览会“名牌品”、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 “名牌产品”,在行业内最早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2019年被认定为“山东老字号”,是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公司“双塔正宗”品牌被上合峰会指定为专供粉丝;公司先后牵头制定了《GB/T 19048-2008 地理标志产品 龙口粉丝》等多项行业标准。

目前公司在粉丝品牌渠道布局上,既有全国化的品牌布局,又有结合各地饮食习惯差异构建的区域性品牌,形成了从形象产品、高端产品、中高端产品的品牌布局、渠道局、产品线布局,为不同消费者提供快捷便利的产品和服务

双塔食品通过20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已经建成了完善的全渠道营销网络,已经形成了流通渠道(如农贸批发市场、菜市场、便利店等)商超渠道(国际卖场、全国性连锁卖场、区域性连锁超市)、餐饮渠道(星级连锁酒店、全国性连锁餐饮、区域性连锁餐饮)食品工业渠道、特通封闭渠道、OEM渠道、电商&微商&新媒体渠道。双塔继续持“丝丝用心”的品牌理念,为至爱品牌建设,为构建健康中国添光增彩!

3、豌豆纤维

纤维是豌豆深加工的副产品,经过超微粉碎工艺,可生产出更高品质的豌豆纤维粉。豌豆纤维主要作为食品原料、猫宠用品原料,应用于纤维产品的生产,部分产成品也直接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销售。膳食纤维已被学术界列为继糖、蛋白质、脂肪、水、矿物质和维生素之后的“第七大营养素”。 目前公司生产的纤维主要集中在烘焙食品、肉制品、饮料制品、粗粮制品、果酱、猫砂等应用领域。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文件中明确指出:我国居民膳食纤维摄入明显不足。该文件也对居民膳食纤维缺乏给予了重视。根据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膳食纤维分会调查显示,在我国的一线大城市,如:上海、广州市民的膳食纤维摄入量与营养学标准相比,每日的缺失达到了65%-70%,而在全国城乡统计分析的个人平均缺失率,也达到了约 50%左右。如此大量的缺乏,是引发“富贵病”的根本原因之一。根据相关分析研究,如果全民膳食纤维在饮食营养结构中,保持足量摄入的目标,再加上“三高食物”(高糖、高油、高盐)的平衡控制和增加适量运动,则营养失衡代谢性疾病的发病率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至少降低80%以上。如此巨大的全民健康的社会价值,是膳食纤维产业化发展战略与美好前景的根本所在。

北京普华有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20-2026年膳食纤维行业细分市场分析与前景预测报告》显示,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营养学界对膳食纤维的摄入给出了统一的建议,即每人每天摄入量在 25g一35g 之间,其中美国糖尿病协会建议糖尿病患者可以适度提高到 45一55g。学术界还认为该类产品的应用范围为 3-100 岁男女老幼均适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于 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12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公司分别于2020 年12月22日、2021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0-08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截至 2021 年1月1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440,750 股,占公司截止 2020 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 2.1265%,最高成交价为16.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9,902,615.83元(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于 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11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1 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292,169 股,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 1.230%,最高成交价为9.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0,002,893.79元(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2、股权激励

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