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58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情况
1、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117.6%,主要系预付原料采购款项,截止三月末相关原料尚未到货所致;
2、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38.66%,主要系本期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6.5%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
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0.12%%,主要系公司本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89.02%,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65.13%,主要系本期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退税款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17.22%,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8.24%,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2.69%,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编号:2021-060),公司于2021年11 月1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编号:2021-064),公司 2021 年12 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74),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292,169 股,占公司截止2022年3月31日总股本的1.230%,最高成交价为 9.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0,002,893.79 元(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2、公司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9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定:“(三)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由于原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等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1万股。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不低于144%或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7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为43.03%,2021年营业收入216537.98亿元。因此,公司2021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董事会决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465.6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03.7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振兴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振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1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21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范忠廷先生、谢光义先生、赵慧娜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该事宜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玉林、隋君美、张树成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玉林、隋君美、张树成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2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05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13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