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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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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单位:万元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拟于本次一并置换。截止2022年1月2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84.91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金额为484.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120.99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1155号)。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项目中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字[2022]230Z1155号),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铜冠铜箔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字[2022]230Z1155号);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公司IPO审计机构期间已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000630.SZ)、天华超净(300390.SZ)、力芯微(68860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000630.SZ)、华菱西厨(430582)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东梅,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铜陵有色(000630.SZ)、斯迪克(300806.SZ)、芯瑞达(002983.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签字注册会计师彭东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人民币6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提议董事会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於恒强、丁新民、张真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本次聘任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29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9.特别提示:为保护股东健康,根据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异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2年5月10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7、议案9、议案10及议案11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和会务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9:0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盛麒

联系方式:0566-3206810

电子邮箱:ahtgcf@126.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17;投票简称:铜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

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期间: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