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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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原《公司章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更新。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ST香梨 公告编号:临2022一21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是否最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香梨股份”变更为“*ST香梨”,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一23号)。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258.6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953.65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932.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3.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08.34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6 条规定,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9.3.6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且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2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1.11规定:“本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申请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