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5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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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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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8日,下午13:30-15: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36915759
传真:0512-36872133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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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股份”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2年4月18日在昆山市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琴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充分行使监事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2021-2022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展望,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激发监事的积极性,为公司业务稳定增长提供了动力,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日常正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未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0号)同意,本公司于2021年9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8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635,6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1,135,899.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499,700.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8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881.7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81.72万元;(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35.05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16.7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4,333.2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73.31万元(扣除手续费后),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4,406.5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8月31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23312910007199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106467001300015391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09727108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账号:89070078801600002436)。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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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316.7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9日完成6,881.7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9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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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力研究院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以实施“电子真空器件研发中心项目”,向国力源通借款不超过7,000万元以实施“高压直流接触器生产项目”。国力源通、国力研究院向公司借款利率为借款实际发放日上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国力研究院、国力源通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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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国力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力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