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2-013
债券代码:163441,188410,185579
债券简称:20外高01,21外高01,22外高01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在上海浦东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幢1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公告》(编号:临2022-014)。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关联董事俞勇先生、张浩先生、李伟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3票
本项议案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报备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2-015
债券代码:163441,188410,185579
债券简称:20外高01,21外高01,22外高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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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相关注意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12),定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座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为积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同时保护股东、股东代表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注意事项做出如下提示: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为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调整现场会议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
基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无法在会议召开地点设置会议现场,现场会议召开方式调整为以通讯方式召开。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可选择视频方式参会。如选择视频方式参会,须在不迟于2022年4月26日16点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股东参会登记。
参会股东身份经审核通过后,页面将展示“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获得视频会议的会议号的股东请勿向他人分享此等信息。股东届时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腾讯会议”PC端或移动端以观看。
■
未在规定登记时间之前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视频方式接入本次会议,但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12)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2-014
债券代码:163441,188410,185579
债券简称:20外高01,21外高01,22外高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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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减免园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上海市全力抗疫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国有企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通过减免园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共渡难关。
一、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情况
公司制定了《外高桥团股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实施办法(2022年版)》,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金减免对象范围
1、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1)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下属的子企业、国有企业最终承租经营的,不在本次免租政策适用范围内。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2)受疫情影响,实际经营困难的;
(3)在疫情期间,按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各项规定,不裁员、稳就业的;
(4)在本轮疫情爆发之前租赁本公司系统房产,在上海地区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正常支付租金的。
2、对间接承租、孵化器等企业,由间接承租企业统一申报,并确保租金减免落实到实际承租企业。
3、人才公寓、酒店公寓和长租公寓等类承租企业,不作为本办法涉及的减免对象。
(二)租金减免标准
对于已签约承租本公司系统自持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房产所属企业按两档标准予以减免:
第一档,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的租金。在2022年度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租金减免。
第二档,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三)租金减免实施方式
经初步排摸,本次租金减免额按第一档标准涉及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1.61亿元,按第二档标准预计为1.61亿元,两档共计减免租金约为3.22亿元。为确保本次免租工作有序、高效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金额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操作租金减免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减免园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减免租金安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减免租金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影响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3.22亿元,占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3.68%;预计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影响公司2022年归母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42亿元,占2021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5.77%。
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对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次免租安排对公司的影响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本次免租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2、本次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减免租金安排,既是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客户坚定信心、持续经营和发展,又是积极落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影响力,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客户和本公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