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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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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2)。

4、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5、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00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5.65元/股调整为15.432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团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2)。

4、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5、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075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423,500元。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4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15.65-0.218=15.432元/股。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出的调整,公司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14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5.65元/股调整为15.432元/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七、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程序、季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7,075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8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5.65元/股调整为15.432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姬阳瑞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姬阳瑞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6.0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姬阳瑞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设立“透明矿山事业部”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设立“透明矿山事业部”,具体负责公司透明化矿山基础平台的开发与应用,负责透明化矿山类、地质保障类、虚拟仿真类项目实施,负责智能开采系统、智能管控平台以及其它涉及透明矿山内容的系统中三维部分的开发与实施,为公司其它部门提供透明矿山相关的三维产品和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14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5.65元/股调整为15.432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至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00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6.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