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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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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1版)

(二)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范畴之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均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对应的金融资产(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

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

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

的最大化。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的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截止2022年4月19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4.9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54%,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万股,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786.8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超募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未结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超募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新的投资意向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对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辉隆股份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辉隆股份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得投资收益。平安证券对辉隆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二)决议有效期

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购买额度

公司及控股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新的投资意向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不包含证券衍生品。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公司办理上述证券投资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投资的进展情况及资金投向、资本市场表现等,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投资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根据监管法规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证券投资等进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证券投资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并向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控股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所用结算外币主要是美元、欧元、港币等。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远期结售汇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交易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销售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客户经营状况变化可能会出现客户调整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销售波动及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财务部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文”),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14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4号文、解释15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从而实现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计划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非关联下游客户和经销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根据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三)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严格控制在与公司有稳定、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客户和经销商范围内,基于公司对其品行、经营状况均非常了解,可有效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公司客户通过公司及控股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直接汇入公司账户,用于归还客户欠款或公司根据汇入的金额向其提供产品。

3、对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4、公司将依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严格把控对客户担保的风险。

5、要求被担保方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关系的拓展维护。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4月19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4.9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54%,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0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