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斯迪克、芯瑞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亚琼、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君、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子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所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6万元,合计242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考虑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所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容诚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任务,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所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任务, 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章程》修订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要求第14号准则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 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执行时间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企业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进行披露外,还应当披露因基准利率改革所面临风险的性质和程度,以及企业管理这些风险的方式。具体包括以下相关信息:
1. 参考基准利率替换的进展情况,以及企业对该替换的管理情况;
2. 按照重要基准利率并区分非衍生金融资产、非衍生金融负债和衍生工具,分别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参考基准利率替换的金融工具的定量信息;
3. 企业因基准利率改革而面临风险导致其风险管理策略发生变化的,披露风险管理策略的变化情况。对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租赁变更,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准则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央及安徽省
文化产业各类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共计获得中央及安徽省文化产业各类补助资金3423.16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352.75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3070.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定上述事项,并划分补贴类型。其中,2355.08万元计入当期损益,1068.08万元计入递延收益。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要求第14号准则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执行时间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企业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披露外,还应当披露因基准利率改革所面临风险的性质和程度,以及企业管理这些风险的方式。具体包括以下相关信息:
1.参考基准利率替换的进展情况,以及企业对该替换的管理情况;
2.按照重要基准利率并区分非衍生金融资产、非衍生金融负债和衍生工具,分别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参考基准利率替换的金融工具的定量信息;
3.企业因基准利率改革而面临风险导致其风险管理策略发生变化的,披露风险管理策略的变化情况。对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租赁变更,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补充: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等财务报指标无影响。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等财务报指标无影响;“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母公司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了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299,715,278.68元、其他应付款299,715,278.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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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上接1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