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2-04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1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名,代表股份490,783,7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038%。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182,319,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295%。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7名,代表股份308,464,5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2743%。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44人,代表股份73,679,3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7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73,679,3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2758%。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分别审议通过了: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90,569,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4%;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4%;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65,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3%;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5%;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90,569,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4%;反对15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65,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3%;反对1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90,573,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2%;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4%;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69,2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48%;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5%;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90,569,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4%;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4%;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65,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3%;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5%;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90,634,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6%;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530,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5%;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0,475,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30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71,3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20%;反对30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0,481,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5%;反对30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77,4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03%;反对30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0,569,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4%;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4%;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65,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3%;反对14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5%;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0,626,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521,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2%;反对15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0,626,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1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521,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2%;反对15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6,677,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33%;反对4,102,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59%;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572,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64%;反对4,102,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80%;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6,677,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33%;反对4,102,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59%;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572,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64%;反对4,102,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80%;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6,681,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41%;反对4,102,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576,8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320%;反对4,102,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6,677,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33%;反对4,106,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572,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64%;反对4,106,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7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6,681,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41%;反对4,102,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576,8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320%;反对4,102,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6,677,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33%;反对4,106,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572,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64%;反对4,106,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7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6,677,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33%;反对4,106,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572,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64%;反对4,106,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7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国平女士、洪晓明女士、范厚义先生、孙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国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490,575,218股同意,选举刘国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70,850股。
(2)选举洪晓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490,575,215股同意,选举洪晓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70,847股。
(3)选举范厚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490,585,214股同意,选举范厚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80,846股。
(4)选举孙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490,575,224股同意,选举孙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70,856股。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蔡卫忠先生、迟德强先生、刘慧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蔡卫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490,575,214股同意,选举蔡卫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70,846股。
(2)选举迟德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490,575,365股同意,选举迟德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70,997股。
(3)选举刘慧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490,575,218股同意,选举刘慧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70,850股。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明伟先生和王治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以490,575,223股同意,选举王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70,855股。
(2)选举王治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以490,563,719股同意,选举王治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59,351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郑茜元
3、结论性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2-04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在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孙震先生、范厚义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蔡卫忠先生、刘慧芳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国平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召集人):刘国平
委员:洪晓明、范厚义、孙震、迟德强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召集人):刘慧芳
委员:蔡卫忠、洪晓明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召集人):迟德强
委员:蔡卫忠、刘国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召集人):蔡卫忠
委员:刘慧芳、孙震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刘国平女士为公司总裁,聘任孙震先生、于铁军先生、鲁浩先生、卜凡先生、亓秀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卜凡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亓秀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邹怀成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王玉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刘国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青岛海立钢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青岛海立美达钢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兼任青岛海联金汇电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联金汇新材料(长春)有限公司董事、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青岛荣皓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市即墨区海立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其在本公司任董事长的任期自2009年4月至今。
刘国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50%股权,与孙刚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50%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孙震先生控制的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洪晓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兼顾问,同时兼任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仕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在本公司任董事的任期自2015年9月至今。
洪晓明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范厚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历任银联商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重庆中金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其在本公司任董事的任期自2018年10月至今。
范厚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计划部总经理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同时兼任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联动云通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联动优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海联金汇(北京)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青田大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联动优势洲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网联清算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盈生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联中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在本公司任董事的任期自2018年10月至今。
孙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股东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国平女士持有的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卫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年出生,博士学位,拥有律师职业资格。现任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道德与法律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山东汉诺宝嘉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卫忠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迟德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博士学位,拥有律师职业资格。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青岛、济南、淄博等市仲裁委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山东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际商会山东商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青岛律师学院特邀授课专家,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迟得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慧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6年出生,博士学位,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现任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师。
刘慧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铁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8年出生,物流工程硕士,曾任吉利集团部件公司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梅州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宝鸡泰鸿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海立美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海立美达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枣庄海联金汇汽车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柳州市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襄阳海联金汇永喆热冲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保定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联金汇新材料(长春)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海联金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荣皓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江西省通瑞电池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于铁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鲁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海尔集团OD负责人、海尔白电集团人力资源部长、Haier&IBM人力转型项目经理、力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
鲁浩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卜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咨询顾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审计经理、贝森资本并购集团(NASDAQ:BCAC)首席财务官、贝森资本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及投资审计总监、复星医药医疗器械事业部首席财务官(联席)。
卜凡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亓秀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法务部长、法务总监、证券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亓秀美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邹怀成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6年出生,曾任南宁完达山乳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青岛红领服饰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本公司财务部长,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长。
邹怀成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玉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营业部区域经理助理、香港韦恩投资公司股票交易员、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烟台北方安德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人、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主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长。
王玉林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2-04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在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监事王治军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明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明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王明伟先生个人简历
王明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理、保定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理、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理。
王明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2-04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刘国平女士为公司总裁,聘任孙震先生、于铁军先生、鲁浩先生、卜凡先生、亓秀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卜凡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亓秀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附件。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2-04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1、非独立董事:刘国平女士、洪晓明女士、范厚义先生、孙震先生;
2、独立董事:蔡卫忠先生、迟德强先生、刘慧芳女士。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其中刘慧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王明伟先生、王治军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王晶女士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五届监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