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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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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4版)

(三)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或期限超过12个月但在购买后12个月内可转让的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四)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12个月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或期限超过12个月但在购买后12个月内可转让的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12个月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或期限超过12个月但在购买后12个月内可转让的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及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10层1号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6日(星期一)。

8、会议出(列)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5、6、7、8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6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9:30-11:30,14: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10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在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至公司,同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202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10层

(2)联系人姓名:李茂飞

(3)电话号码:0755-86729876

(4)电子邮箱:ir@sutpc.com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决议》。

六、附件

(一)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二)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三)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7日17:00前邮件或信函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51091

2、投票简称:深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审议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