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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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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2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核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融资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前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占用、挪用、违规存储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概述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本公司已采用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原因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及解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包括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5,270,048.36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76,300.99元、使用权资产人民币6,846,349.35元。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该等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35%。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12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4、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及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