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3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近十家上市公司年报和挂牌公司年报。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蓉、张晶娃,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确定。2021年度,公司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员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服务费用分别为100万、30万、12万和18万。2022年度上述相关服务的服务费用暂按2021年度标准并暂定-5%至10%区间浮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所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众华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20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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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21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权责清晰、精简高效、运行顺畅的组织架构和管控模式, 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附件。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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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22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孙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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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上述议案审议完成后作《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7、8、9、10、11、12、13、14、15、16、17、18、20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19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17、18、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9、11、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柯桂华、嘉兴富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赢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鼎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柯炳华、柯磊、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汉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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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6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二) 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
(三) 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萍萍
联系电话:021-60978935
联系传真:021-50808106
六、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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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