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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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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逸飞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间内,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79,282,836.0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6,091,454.6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866,740.7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9%。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45,866,740.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940,137.01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494,013.70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411,352,542.6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965,352,246.38元,2021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2,445,827.0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38,159,375.27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1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鉴证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1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2-01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发出《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1.00:《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00:《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00:《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5.00:《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6.00:《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00:《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8.00:《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的议案》;

议案9.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1.00和提案3.00、4.00、5.00、6.00、7.00、8.00、9.00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已由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见于2022年4月3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9:00-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2年5月17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街道清宁路1号富安娜工业园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4

电子邮箱:gongyun@fuanna.com

投资者关系热线:0755-2605507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龚芸

联系电话:0755-26055079

特此通知。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327”,投票简称:“富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2-011

深圳市富安娜家 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部9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王平先生、张龙平先生、郑贤玲女士,董事陈国红女士、林镇成先生、林炫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可参看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郑贤玲女士、徐波先生、王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间内,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79,282,836.0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6,091,454.6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866,740.7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9%。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45,866,740.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940,137.01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494,013.70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411,352,542.6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965,352,246.38元,2021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2,445,827.0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38,159,375.27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1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鉴证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1年度)》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1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经关联董事林国芳回避表决,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和《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和《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的议案》

董事在本司任职的,同意按其在本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确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名币9万元(含税),不足一年者按比例逐日计算。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对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薪酬方案前提下,进一步授权薪酬与考核委托员会组织考核及决定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其在本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根据本公司经济效益,依据其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并参考同行业规模相当的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并进一步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及决定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计划,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二年内。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45亿(等值2.4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两年内。

十五、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 内 容 详 见 《 上海证券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涵盖了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思连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迎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关于变更2021年年度报告签字会计师的事项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变更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其中,信永中和原指派宗承勇、李文茜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原指派黄迎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

公司于2021年年报审计期间收到信永中和的相关说明,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茜工作调整,信永中和现指派宗承勇、孙思连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迎为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根据信永中和规定,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由项目合伙人和负责经理签署。签署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为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和负责经理孙思连女士。其执业背景如下:

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孙思连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宗承勇先生、孙思连女士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宗承勇先生、孙思连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财政部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3、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4、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方法简化处理:

①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②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③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④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3.8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3、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4、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45,866,740.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940,137.01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494,013.70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411,352,542.6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965,352,246.38元,2021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2,445,827.0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38,159,375.27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1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更好地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2年度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22年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2000万元。2021年,公司实际向关联人采购产品金额为 1883.75万元。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国芳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名币元

注:交易金额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名币元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上村莲塘工业区D区第三栋

法定代表人:林国雄

注册资本:1500万

主营业务: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拥有全新四色印刷机、全自动对裱机、海德堡折书机、全开啤机、永顺全自动过胶机及其它后设备等数十台,是大型的深圳印刷厂,产品涵盖精装书印刷、画册印刷、手提袋印刷、彩盒印刷、书刊印刷、说明书印刷、海报印刷、月刊印刷、信封信纸印刷等几十种设计印刷,厂房面积约6000平方米,年产值近4千万元,是具有创意设计、制作输出、印刷加工、售后服务一条龙生产服务能力的深圳印刷厂,为深圳市广告包装印刷行业大型企业之一。

(二)关联关系:振雄印刷的实际控制人林国雄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先生的弟弟,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415.42万元,净资产1,544.9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102.5万元,净利润34.25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公司向其采购产品,各关联人均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约定及时履行义务,综合各关联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均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公司需求而定,签订具体的销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包装印刷材料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相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在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批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定于2022年5月26日(15:00一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总经理助理林镇成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魁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龚芸女士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2021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25日下午14:00前访问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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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二维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