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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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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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整体业绩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34.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41.82%,主要系公司锂电材料板块业务同比增幅较大所致。受新能源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影响,锂电材料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同时公司锂电材料产品种类同比增加了 VC 和 FEC 等产品,六氟磷酸锂新建产能于上年末投产并在报告期达到设计产能,产销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多,增加了公司利润来源。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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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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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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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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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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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晓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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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晓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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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04月23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