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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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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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3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2CDAA880211),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精神。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制度》等规定,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编制的《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等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昌平爆破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瑞翔爆破在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体系,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决定审计报酬等事项。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批准额度在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能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2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42,100股限制性股票,与会监事审议后认为:
(一)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42,1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38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有关规定,现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2018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903万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2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9CDA20199)。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2020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285,628,255.86元,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合计930,000.00元。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5,628,255.8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以募集资金 930,000.00元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雅化可转债募集资金净支出735,742,623.2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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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1,486,949,997.81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本报告期的使用情况如下: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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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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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所属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锂业”)分别与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月21日,公司与工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雅安锂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雅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995,005.77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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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87,404,892.11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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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财产品账户: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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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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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89,033,260.87元,其中:投入雅安锂业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项目566,830,564.23元(含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85,628,255.86元),本公司补流项目使用222,202,696.64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9,824,381.22元,其中:投入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77,158,724.90元,本公司补流项目使用432,665,656.32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
调整后的项目募集使用情况见附件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2、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两次融资的资金情况已在本报告分别说明。
附件1: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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