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1版)
1、应收款项:对部分无法收回的金额较小的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总金额为45,377.00元。
2、固定资产处置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处置固定资产原值5,227,238.10元,处置的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4,662,936.79元,剩余净值564,301.31元。本次处置固定资产主要为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处置涉及交易对方均为无关联第三方公司,处置方式为报废、出售,报废损失为165,035.94元,处置损失为242,474.19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转回及核销资产事项使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增加6,241,310.80元。当期核销资产在以前年度及本期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说明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处理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2-036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2-037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已于 2022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汪逸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项良宝先生、独立董事孙锋先生、保荐代表人王海桑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6日15: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aowei@isbim.com.cn),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2-031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2号)同意注册,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数量为148,834,450股,发行价格为3.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8,547,599.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61,822,283.48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20日到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319002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及孽生利息(含部分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累计56,238.71万元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31日注销。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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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中,若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20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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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不再使用。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6,238.7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2021年8月至12月,公司陆续将部分募集资金自专户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又从该一般账户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立方数科(安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立方”)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而安徽立方在此期间陆续使用该资金购买银行存单合计133,378,622.00元,并陆续将购买的存单质押用于从银行借款,借款金额累计126,071,118.64元,借款用于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
安徽立方使用本质来源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购买存单并质押,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2条相关规定。
公司自查发现前述募集资金使用不合规事项后,立即进行整改,截至2021年12月28日,安徽立方已经解除购买存单的质押并将存单全部赎回,赎回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不合规事项已经纠正。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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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2-035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3号院3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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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1: 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3号院3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2年5月13日16:00前传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3号院3号楼12层证券部收,邮编:10007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项先生
会议联系电话:010-83682311
会议联系传真:010-6378932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3号院3号楼12层
邮政编码:100070
邮箱:yaowei@isbim.com.cn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44 投票简称:立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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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三: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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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