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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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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0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申请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关税保证保险项目、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境内外债券及票据、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公司计划为各主要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亿元。计划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亿元。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总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本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 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开展2022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相对应的业务流程。本次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展开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减少、规避大宗商品现货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提高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开展此项业务,并同意将本议案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同意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按照中国审计准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5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

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计划利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短暂富余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三)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四)授权投资期限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公司业务有资金需求,将及时收回,不会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五、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财务部负责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的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5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开展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以及海外投资项目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以及海外投资规模相适应,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以及海外投资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和海外投资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汇资金收支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就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决策和风险控制组织机构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操作程序,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3、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主要是规避汇率和利率等波动风险,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外汇品交易业务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5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2022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开展2022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资产及贸易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1.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包括期货、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无锡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伦敦金属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金银市场协会、香港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产品;公司交易品种主要为与公司产业布局相关的有色金属和贵金属品种。

2.商品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本额度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交易本金既可采用自有资金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授信额度交易;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价差结算。

4.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大宗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行业周期、利率、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透明性的增强,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业务的价格管理、风险管理、丰富盈利模式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公司经过多年对大宗商品市场研究的积累,利用商品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延伸公司生产及贸易业务收益,有利于公司生产及贸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操作规范

1.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行为主要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主要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风险为主要目的。

2.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商品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

3.公司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商品衍生品业务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4.公司使用与商品衍生品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商品衍生品业务,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注重风险防范,坚持风险控制与具体操作相互分离的原则。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业务根据公司规定权限下达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均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3.技术及内控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或内部控制方面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选择正规衍生品交易所交易,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衍生品经纪公司、银行作为交易通道。

2.构建专门的衍生品交易决策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衍生品交易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履行计划安排、协调配合、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当商品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交易部门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商品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由领导小组决策后下达操作指令。交易部门按照商品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要求实施具体操作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

3.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严格控制保证金头寸和持仓头寸。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 对商品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开展2022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相对应的业务流程。本次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展开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减少、规避大宗商品现货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