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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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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7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5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22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与预留授予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截至报告出具日,华海药业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4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2022年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 年度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时尽职尽责,能够严格遵守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执行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履行的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较好的完成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确定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5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

“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6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未来几年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18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信用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计为590,000,000元,均为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0%。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6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发生额为准);同时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18亿元的信用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注1: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不动产抵押(公司自有资产)进行续展,续展抵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有效期至相关贷款偿还完毕为止。该部分抵押担保尚在有效期内。

注2: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对象以实际发生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1410室、1411室

法定代表人:王祎华

主营业务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机电设备、建材、仪器仪表及配件、网上销售百货;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械批发、维修、租赁(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制剂用辅料及附加剂的销售;食品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初级农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营养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木材销售、木制品销售;农药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895.93万元,负债总额6,882.02万元,净资产2,013.9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361.5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84.59万元,净利润1,305.2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水都工业园白果树路特1号

法定代表人:系祖斌

主营业务范围:医药(不含兽药和医疗器械)研发、制造、销售;医药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不得涉及许可经营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业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4%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629.44万元,负债总额695.18万元,净资产3,934.2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8.5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情况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相关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36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未来几年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18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信用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提供的相应担保合法可行,有助于公司高效筹集资金,切实提高经营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计为590,000,000元,均为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6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

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议案》。根据2021年、2022年外汇汇率走势,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并结合公司2022年预计业务开展收汇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本公司拟在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等外汇避险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89%。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目的

公司业务覆盖全球医药市场,出口国外市场的产品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等外汇避险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等外汇避险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合同,约定将来办理外汇交易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外汇交易的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额度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议案》,预计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89%。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具体事宜。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24个月。

四、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因素。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公司制定有《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

1、以出口交易为基础。严禁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2、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操作由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3、建立远期外汇交易台帐,建立内部监督制度。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对远期外汇交易、实际结售汇情况进行统计,登记专门的台帐。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董事会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该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